女子悔婚三家闹纠纷 人民调解皆大欢喜

河池日报 2018-07-28 01:04 大字

南丹讯近期,南丹县司法局芒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悔婚而引发的跨省区民事纠纷,维护了一名女子选择婚姻的自主权益,也使三个家庭握手言和。

7月18日,芒场司法所接待了两名年轻的女来访者,其中一名女子姓陈,她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她的哥哥逼她嫁给南丹县某镇的一名男子,并威胁恐吓她,让她不敢回家,只好向司法所寻求帮助。芒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听完陈某的诉说后,认为陈某所反映的情况特殊,于是立即联系陈某的哥哥到司法所配合了解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向陈某及其哥哥了解情况后得知,陈某与其哥哥并非亲兄妹,她是这家人捡来养的。而陪同陈某一道来司法所的,另一个女子谢某则是陈某的亲姐姐,陈某的亲生父母是贵州省独山县人。同时在司法所外等候的几个人是陈某亲生父母家的亲属。

陈某的哥哥此前将陈某介绍给南丹县某镇的卢某,之后陈某同意和卢某订婚,并收取卢某的彩礼近5万元购买金银首饰等作为陈某的嫁妆,但现在陈某对之前的订婚反悔,其哥哥觉得对不起卢某,同时又担心卢某家人来闹事,于是坚持让陈某与卢某成婚。此外,陈某的哥哥对陈某的亲生父母在没经过他们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陈某接回贵州省独山县家中,并对陈某的婚事进行阻挠有意见,因此便对陈某进行威胁恐吓,于是引发了该起民事纠纷。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全面了解情况后认为,该起纠纷涉及三方家庭,于是联合陈某所在的社区主任和芒场派出所民警组成调解工作组,组织三方当事人及家属进行调解,最终三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由陈某家退回5万元彩礼钱给卢某,此钱款由陈某的亲生父母负责,之前所购买的金银首饰等物品归陈某所有,三方不得就此事再有争议,陈某的哥哥不得再干涉陈某的婚事,陈某可以安心回养父母家。

事后,该笔钱款在司法所的主持和见证下付清,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三方都表示非常满意。(芒司法)

新闻推荐

南丹以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科技园区引进新品种15个、新技术6项

南丹讯近年来,南丹县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全面推动创新改革和科技创新发展,驱动南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政策机制...

南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