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警服送水被处2日拘留

南国今报 2018-11-30 16:01 大字

今报罗城讯(记者陆旺)11月25日,一名男子因私自穿着警服被河池罗城警方处罚,另两名男子因非法贩卖警服、警械等被罗城警方处罚。

11月25日上午10时许,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名身穿警用衣服、佩戴肩章、臂章的男子骑着三轮车送饮用水,便将该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调查,该男子为该县东门镇弄达村的廖某,并非警务人员。廖某称,他觉得穿着警服很帅气,警服质量也不错,便到县城一家劳保服装店内购买了一套警服。

随后,民警便到上述服装店进行调查,发现该店有警用执勤服、警用作训服等系列警用服装,以及警用手电筒、警用伸缩棍、小型电击器等警用工具。此外,该店附近的另一家服装店也有警用物品销售。

随后,廖某因非法持有警用春秋执勤服装一套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2日处罚。两家服装店负责人张某、韩某非法贩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警械,警方依法对两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并依法扣押该一系列警用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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