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致死,他没停车趁夜溜了 次日到案,供认自己中午喝过“一杯白酒”
26日夜,五大队交警勘查现场。
27日下午,刘某被刑事拘留。
本报威海1月29日讯(记者陶相银)26日傍晚,经区桥头镇,一辆白色SUV车撞上一辆二轮电动车,致使二轮电动车和骑行者飞出20多米,骑行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径直逃离。五大队交警连夜锁定嫌犯刘某。27日,刘某投案自首,交代26日中午他曾饮酒。
26日17时51分,301省道经区桥头镇山花地毯分公司门口,一职工刚驾车出门准备左拐弯,发现左侧有车灯光,便刹车等候。岂料,一道黑影突然从天而降,落在他的车前方,随即一辆白色SUV车疾驰而过。
这位职工下车一看,落地的是一名男子和一辆二轮电动车。他赶紧拨打了110、120。
一组正在路面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接到110指令,立即驱车赶到。在现场,民警发现男子伤势较重,现场遗落有部分白色车体碎片、一个三角形雾灯内饰。120医务人员赶到,展开抢救,但男子伤势太重,抢救多时,医务人员宣告男子死亡。
民警调取事发路段及周边监控,确认事发前曾有4辆白色SUV途经事故现场。民警逐一甄别4辆车,最终确认其中一辆为肇事车,随即锁定经区泊于镇某村的刘某。
民警连夜赶到刘某家抓捕,但他当夜没回,其家人打电话也无人接听。民警将实情告知刘某家属,让他们规劝刘某投案。
27日早,刘某在家人陪同下到交警五大队投案。刘某交代,当天中午他“喝了一杯白酒”,傍晚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
虽已无法检测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但刘某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27日下午他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交通肇事逃逸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办案交警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我国《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有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韦鹏雁通讯员韦如代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集环村当了近4年的第一书记,河池市人防办干部黄江山没想过停下来。2014年4月,28岁的黄江山主动请缨到集环村,他当时刚新婚半年;2016年4月任期结...
罗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