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购生态移民安置房,环江一女子“被”办了不动产权登记 名下有房 意外 不能领证 疑惑

南国今报 2019-08-06 18:01 大字

刘美此前领到的环江扶贫生态移民安置房准购证、抽签排号卡、房号卡及认购发票。

今报记者陆旺文/图

环江一农户在当地购买第一套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意外发现自己名下已有一处位于环江扶贫生态移民新城·毛南家园的不动产。而当她想领取这处的不动产权证时,却被有关部门以“农户为干部家属,不符合条件”为由拒绝。

为什么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名下有不动产?有关部门的做法有依据吗?近日,本报记者进行有关调查走访。

经历:女子意外得知自己名下有房产

刘美(化名)是环江人,农村户口的她和丈夫梁晨(化名)一直在县城租房住。今年5月,几经筛选,他们在县城买下一套商品房。在环江政务服务中心交纳契税时,税务工作人员让梁晨去开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以证明这是他们购买的首套商品房。随后,梁晨被工作人员告知,刘美及儿子名下已在县城登记有一处房产。

工作人员在房产登记网打印出的信息显示,经查询不动产电子系统登记档案,截至2019年5月16日,刘美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城北中山路环江扶贫生态移民新城·毛南家园一期B区某号楼某单元,证号为桂(2019)环江县不动产权第xx号,目前无抵押无查封。

“这怎么可能呢?我们真的没有房子啊。”刘美和梁晨愣住了。

争议:想领不动产证遭拒

据了解,登记在刘美名下的不动产,位于环江扶贫生态移民新城·毛南家园,系自治区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示范项目。

刘美、梁晨前往环江县搬迁办咨询,被告知他们目前不能领取这份房产证,理由是“梁晨是干部、刘美是干部家属”。

刘美、梁晨告诉记者,2014年,他们的确申请过生态移民安置房。他们拿出一份当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扶贫生态移民宣传资料”,称当时他们是符合报名条件的。

记者查阅这份宣传资料,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0号)》发现,文件中并未明确作出“有财政供养人员必须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

刘美表示,环江生态移民安置房的交房条件是毛坯房,由当时的市场定价,和商品房的主要区别是有补贴,贫困户和非贫困的补贴不同。而当时生态移民安置房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环江正是以补贴来鼓励生态移民住户购房。

梁晨表示,当时的报名条件并未指出家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不能报名,且刘美是以农村人口方式报名,报名后,经过村、镇、县逐层严格审核、公示后,拿到环江扶贫生态移民安置房准购证,交了3万元购房款,才拿到了抽签排号卡、房号卡等。

“为什么办好了不动产权登记不发给我们,也不告知我们呢?”梁晨说,即便后来有“有财政供养人员一票否决”的规定,也不应该适用于“十二五”期间申报的住户。

回应:目前正在整改中

8月3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办主任谭林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环江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是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桂政办发有关文件执行的,报名条件中虽未明确指出干部家属不符合条件,但如果报名后在审计环节发现问题没通过,相关人员也拿不到有关证件、房子。

今年1月11日,环江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关于2014年、2015年生态搬迁户家庭成员有在编人员问题,会议议定,环江易地扶贫搬迁办将生态搬迁户名单交由财政局、人社局做好检索工作,并将检索结果报易地扶贫搬迁办,会议要求2014年、2015年生态搬迁户家庭成员有在编人员问题以环江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名义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谭林盛介绍,7月10日,环江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对于“十二五”扶贫生态搬迁户家庭成员中已经检索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会议议定,凡申领不动产权证和房屋钥匙的农户需签订本户无财政供养人员承诺书;明确2015年4月30日缴纳履约金前已经是财政供养人员的一律剔除“十二五”扶贫生态移民搬迁计划。

此外,关于剔除户安置房处理意见,会议议定,一是剔除户要求保留原抽取的安置房则按政府回购价(即1700元~1750元/平方米)供房,且不再享受各种补助;二是剔除户不愿意保留安置房的则全额退款;三是已经装修入住的剔除户不保留安置房的,由城投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后统一退款。

“关于‘十二五’生态搬迁户审计中存在问题,目前正在进行整改。”谭林盛说,整改期限是8月底,如果不按期整改,则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声音:应公布整改名单

8月3日,记者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办了解到,据此前统计,环江“十二五”扶贫生态搬迁工作中,2014年、2015年移民安置任务分别为5000人,经过报名、公示后,列为正式对象的分别有5000人。搬迁户住房安排在“毛南家园”安置区和城西安置区。所有搬迁人口于2017年通过抽签分配住房,途中有部分群众自愿申请退出移民搬迁,目前共有6920人保留扶贫生态搬迁资格,并已搬迁入住。

同时,“十二五”扶贫生态搬迁补助标准为贫困人口12000元/人,非贫困人口8000元/人,住房价格1700~1750元/平方米,搬迁户拥有全产权。

那么在审计检索过程中,有多少户需要进行整改,有关会议决议是否下发有关部门,整改户是否已经通知到位?

对此,谭林盛回应,目前有关会议决议已经下发至乡镇各有关部门,经请示,整改名单等暂不便公开。

刘美、梁晨对有关部门未公开整改名单的做法提出质疑。梁晨称,自从抽到房号后,四年来,他们从未接到有关部门整改通知,如果有关部门以家属有财政供养人员为由不予发证,那么应该拿出明确的政策文件依据。

刘美表示,因多出这套不动产登记,他们购买的商品房从首套房变成了二套房,税率、贷款政策将按照二套政策执行,多缴纳房产税及贷款利息不应由他们承担。

谭林盛表示,申请户可联系搬迁办,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注销登记。

目前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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