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15万元 男子获刑4年
环江讯日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覃某翔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罚款2万元。
经查明,2018年8月21日15时许,被害人孟某林到被告人覃某翔的便利店购买东西时不慎遗落一部手机,覃某翔关店时发现并捡走该手机。覃某翔在回家的路上发现该手机无密码锁,通过翻看手机信息获知该手机是孟某林的。回到家后,覃某翔打开孟某林的手机微信,将微信钱包里的钱转到其个人微信账号上,并发现孟某林微信上还绑定有数张银行卡,遂产生将银行卡内的钱占为己有的想法。17时许,孟某林返回覃某翔的便利店寻找手机。覃某翔被其妻子杨某叫来店内跟孟某林解释,其否认看到孟某林的手机。后来,覃某翔再次翻看孟某林的手机,发现手机内有写有孟某林6张银行卡账号、密码的图片。2018年8月21日至27日,覃某翔把孟某林的银行账号绑定在微信上,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和直接转账两种方式,成功将孟某林银行卡内15万多元转到其个人使用的银行卡、支付宝和微信账户上。案发后,覃某翔已返还10万多元给被害人孟某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拾得他人遗落手机内微信钱包及银行账户存款进行网络操作,秘密窃取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依照刑法之相关条款、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手机支付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对个人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法官提醒,大家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设置手机密码及支付密码。手机丢失后,应第一时间对手机卡、银行卡、微信账号及支付宝账号进行挂失或冻结,避免损失扩大。同时,法官劝告广大群众,在拾得他人手机时不要存在贪小便宜的心理,否则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莫小朗)
新闻推荐
环江讯近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安局水源派出所联合该局刑侦大队,成功打掉一诈骗团伙。2018年12月18日,水源派出所接到辖区一...
环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