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 被判刑2年
环江讯因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继续侵占水库土地进行种植、构建鱼塘、扩建房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才乡重楼村一村民莫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提起公诉。7月24日,环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被告人莫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12年,大才乡重楼村村民莫某等14人进入下庙水库管理所管理范围种植桉树、果树及开挖鱼塘等经营活动。2013年11月21日,环江法院作出(2013)环民初字第48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下庙水库管理所依法取得下庙水库库区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享有完全的使用权益。莫某与其他人员对下庙水库管理所的土地使用权构成侵权,判决莫某等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之内,停止对下庙水库管理所管理区域内土地所有权的侵害行为,自行清除种植的农作物、林木等,回填鱼塘,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然而,被告人莫某一直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于2014年判决后仍继续在侵权土地范围内种植核桃树、红心柚、黄金柑等果树,2017年6月新建猪圈一处,2018年4月又在猪圈附近进行土地硬化。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覃识渊覃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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