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被拘“吐”欠款2949万元 金城江“百日风暴”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成果显著 本报记者 沈应佳 通讯员 伍春艳 文/图

河池日报 2018-07-25 08:35 大字

图为部分执行款。

今年是全国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和决战之年,7月23日,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风暴系列活动,通过公开宣判拒执罪案件、集中训诫和拘留拒不履行执行义务被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款、多元化执行宣传、强制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等形式,打出破解执行难“组合拳”。

金城江首起拒执罪案公开宣判

上午8时30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风暴系列活动在金城江区法院正式拉开序幕。刑事审判庭内座无虚席,该区首例拒执罪案件在这里进行公开宣判。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韦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韦某某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名,分别于2012年、2013年向申请执行人郭某、覃某借款。还款期限届满后,韦某某尚欠郭某60万元、尚欠覃某50万元借款,郭某、覃某经过多次讨债未果将韦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韦某某与郭、覃二人达成协议,韦某某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偿清二人借款。2014年7月,因韦某某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郭某、覃某分别向金城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向韦某某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冻结韦某某银行账户。为逃避法院执行,韦某某恶意隐藏、转移财产,使用其妻子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往来,在收到案外人46.3万元还款后,用于其他开支而未履行法定义务。2017年5月,因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韦某某在南宁市被警方抓获,同年12月,韦某某被检方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某的行为属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最终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审判庭的旁听席前两排坐着一群特殊的人群,他们是23名失信被执行人,当天被传唤到庭。宣判时他们中不少人低下了头,表情复杂。

宣判结束后,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23名失信被执行人突然被法官“请”到前面站立,当场进行集中训诫。法官还宣布对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3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看到站在自己旁边的“老赖”同伴被戴上冰冷的手铐,有5人当场表示将主动履行执行义务。

“老赖”“吐”出千万元钞票

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上午9时50分,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在金城江城区文化广场开展“执行款集中发放会”,现场发放2949万余元执行款,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展示了河池两级法院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和“百日风暴”专项执行行动中取得的执行工作成果。

“覃法官你好,我已如数领取执行款,今天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威严……”申请执行人廖先生拿到9000多元的执行款后,向承办案件的法官发来短信。

“向当事人集中发放执行款,传递了河池市各级党委积极建设诚信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破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藩篱的决心和魄力。”金城江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黄家国说。

近年来,金城江区法院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得到巩固、联合信用惩戒制度成效显现,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诚信。据统计,201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609件,执结3192件,结案率88.46%,实际到位标的额达62380.43万元,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46人,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17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792次,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欠款共计25367.26万元,查封房地产786处、车辆974辆,依法拍卖被执行人财产146期。让失信被执行人深深感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欠债“老赖”6层别墅被强制腾退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为切实维护申请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制执行是法院将法律文书上当事人的权利变现的一个重要手段。

上午11时,金城江区法院还组织干警到城区某小区,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与被执行人蒙某、韦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据悉,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与被执行人韦某、蒙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当事双方一致协议:由被执行人韦某、蒙某偿还给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60万元及逾期利息。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韦某、蒙某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一栋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二次拍卖,买受人李某于2018年6月14日以198.6万元的价格竞得。法院依法通知被执行人韦某迁出该房产,并张贴迁出公告,要求被执行人韦某、蒙某及相关居住、承租人员于2018年7月11日前迁出该房屋,但被执行人逾期不搬,买受人多次要求法院强制腾房,被执行人韦某一直以找钱来偿还给买受人为由拒绝迁出。

当天,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组织近20名执行人员及法警,对被申请人韦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被执行人员思想工作后,对其房屋内的财产进行清点,拉好警戒线,并指挥搬家公司对被执行人员的财产进行搬运。

为了体现执行的人文关怀,金城江区法院在执行前已专门安排一间过渡性房屋,解决韦某及其小孩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搬迁至屋内。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区居民的监督见证下,经过2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将被占房屋腾空后交付给买受人。

“破解执行难题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甚至还是政治问题。金城江区各级各部门将全力支持、配合法院工作,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胜仗提供保障和便利。”金城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容祖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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