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扮房东,收了租金就跑 警方追查半年 异地抓获假房东

南国今报 2018-03-16 18:28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通讯员唐杰)宋先生想不到,自己好不容易租下了一套房子,签约的却是租客扮的假房东,宋由此损失了1万元。3月12日,柳州市公安局五里卡派出所民警前往河池环江,将这名涉嫌诈骗的假房东抓获。

宋先生说,去年8月中旬,他在柳州市航银路路边,看到一则出租房屋的小广告。小广告上写着,在航银路有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出租。宋是外地来柳工作的,觉得该房子的地段很符合自己的需求,于是打电话联系了对方。

接电话的男子自称姓黄,说他就是这套房子的房东,并约宋前去看房。宋看了房子后,感觉满意,与对方谈好了1100元/月的租金。

黄某说,他不是柳州人,平时不经常在柳州,让宋支付半年的房租、押金及预收一个月的水电费,一共1万元。

双方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宋支付了1万元给黄某。当月,宋搬进房内入住。

宋先生入住不到半个月,问题来了。去年8月31日,一名女子来敲门,双方大眼瞪小眼。女子说,她姓樊,是这套房子的房东。之前,她把这套房子租给了一名姓黄的男子。本来,黄某的租期是去年7月到期,因欠部分房租,黄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请求樊给他缓一个月。樊与黄某约好,8月31日过来收房。

宋拿出自己的租房合同一看,租给其房子的,就是樊之前的租客黄某。原来,黄某是假房东,骗走了宋1万元。

去年8月31日,宋来到五里卡派出所报案。民警侦查得知,黄某是福建人,行踪不定。作案得手后,电话已经联系不上。

警方一直未放弃对黄某的追捕。今年3月12日,五里卡派出所民警获取重要线索,黄某在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现。

民警迅速驱车前往,将黄某抓获。黄某今年56岁,其自称案发前,房东催着交房租。他看到路边有出租房屋的广告,于是灵机一动,想着在房东收租前,自己也赚一笔。于是,去年8月,在航银路路边,贴出了房屋出租广告。

3月15日,黄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民警提醒大家,在租房子前,要看下对方的房产证,并找正规的中介机构租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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