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职未签合同 追讨报酬获仲裁支持 工资+提成,追回2.2万多元
今报记者钟华
25岁女青年小覃,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来柳州打工。她在柳州市某装修公司工作期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小覃与装修公司产生纠纷:她与公司是否曾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拖欠她的提成有多少?小覃向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近有了裁决结果。
离职之后提成难追
小覃离职后,为了追回被公司拖欠的提成款,她向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华震律师事务所的粟米荣、李鸿两名律师,为小覃提供服务。小覃向他们讲述了自己在公司工作的经过。
2016年5月24日,小覃来到这家装修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并兼任市场专员,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年3月,装修公司找了其他人做账,小覃不再从事财务工作,只担任市场专员,负责联系装修业务。去年5月15日,小覃向装修公司提出辞职,并进行了财务交接。
这张财务交接单上详细记载:小覃自2016年5月24日就职,在职期间兼职做市场专员,离开后还有多笔提成未拿。单据上还将未支付提成所涉及的装修业务,进行了简单的列举。
小覃离职后,向装修公司追讨被拖欠的提成,却迟迟未得到兑现。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她向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
劳动关系得到确定
仲裁机构审理后认为,小覃提供财务交接单作为证据,从单据上可以看出,小覃确实在这家装修公司就职;此外,小覃向仲裁机构提供的银行交易明细清单,也能够证明公司逐月向她发放工资。
庭审中,装修公司认为,交易明细清单上记载为工资的交易款项其实是劳务费,小覃跟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然而,装修公司未能提供足以推翻财务交接单和银行交易明细清单的反驳证据,仲裁机构对装修公司的观点不予采信。
因此,仲裁机构确认,小覃与装修公司在2016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公司要付两万多元
小覃本为追讨被拖欠的提成款而来,但法律援助律师调查后发现,小覃在装修公司工作的近一年时间里,公司始终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小覃在职期间依法可享受二倍工资。
仲裁机构审理后认为,装修公司未依法及时与小覃签订劳动合同,小覃应当知道她依法可享受二倍的工资,而她在2017年9月8日才申请仲裁,要求装修公司加付2016年5月24日至9月7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已超过一年的法定申请仲裁时效期,仲裁机构不予支持。而2016年9月8日至2017年5月15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没有超出仲裁时效期,仲裁机构予以支持。
此外,小覃主张被装修公司拖欠的提成报酬为6071元,并提供了财务交接单予以证明。装修公司承认确实拖欠了小覃的提成款,但却认为所拖欠的数额为3100元。仲裁机构认为,提成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所以关于小覃提成的支付凭证或记录,应由装修公司承担举证责任,装修公司未能提供该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于是,仲裁机构采信小覃的观点,认定装修公司拖欠她的提成款为6071元。
近日,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案作出裁决,装修公司要支付拖欠小覃的工资、提成以及2016年9月8日至2017年5月15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加付工资合计2.2万多元。
新闻推荐
环江讯去年以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把糖蔗产业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和脱贫攻坚的支柱产业,群策群力,稳步推进糖蔗产业发展。种植面积稳定发展。该县针对甘蔗生产的客观实际,不断完善生产扶持政策...
环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