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池市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因势利导,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林改春风绿了群山富了林农 本报记者 高东风 通讯员 韩建壮
近年来,河池市坚持“四级书记”抓林改,建立“市(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围绕“高位推动,农民主体,公平公正,规范操作,颁发‘铁证\’”的主体改革思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据了解,河池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林地面积3467.95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林地勘界确权面积3065万亩,勘界确权率为94%,其中,确权到户面积2844万亩,确权到户率为87.6%;签订林地承包合同86.9万份,打印制作林权证77.7万本,全市55.7万户林农的林权产权得到明晰和落实。
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力推进,明晰的产权给企业和林农带来了更多的林业经营空间。河池市因势利导,大力引导群众发展林下经济。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河池市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一项深化制度改革工作来抓,成立发展林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订《关于大力推进河池市林下经济发展的通知》《河池市发展林下经济“百万林农千元增收”工程实施方案》等,明确林下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发展模式、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提出“从2012年起,启动发展林下经济‘百万林农千元增收\’工程,力争用4年时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1000万亩,产值达27.7亿元,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的农民累计达160万人”的发展目标。各县(区)立足实际,把发展林下经济与生态保护、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推动林下经济健康发展。
政策扶持,多元投入。2012年以来,河池市共争取国家、自治区两级林下经济扶持资金2995万元。同时,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小额贷款等杠杆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进入林下经济领域,5年来,全市金融贷款和民间资本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资金规模分别达7.3亿元和16.8亿元。
示范引领,科学发展。通过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扶持资金,引进社会投资,河池市先后建立林下种植草珊瑚国家示范基地1个,金城江区种植铁皮石斛等自治区级示范基地41个;其中,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服务***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这些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成为推广林下经济先进技术、典型特色模式的有效平台。
工程驱动,有序推进。今年来,河池市相继实施“千万林农千元增收”“产业富民”林下经济发展和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建设等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和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2016年,全市有161万人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人均纯收入1248.7元。
龙头牵引,品牌带动。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全市累计有林业专业合作社135个,其中有5个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个自治区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引入加工流通领域的企业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如引进爱农牧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凤山“核桃鸡”购销、加工合同,有效增加林下经济产值。注重保护挖掘原产地产品和打造自主品牌,引导林下经济企业参与林下经济产品的原产地和“森林食品”等认证工作,先后有金城江区“宏骏凤鸡”“咕松鸡”、东兰乌鸡、南丹瑶鸡、环江“景阳”牌山猪、“香宝”牌香猪、“久鹏”石崖茶、东兰黑山猪、凤山“核桃鸡”、大化“七百弄鸡”等10个品牌获得认证。
如今,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河池市发展林下种养、林下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林下经济的队伍不断壮大,林下经济成为群众增收的新引擎,“不砍树,也能致富”变成现实。2016年,全市实现林下经济发展面积1015万亩,产值52亿多元,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2011年提出的目标任务。2017年,河池市力争实现林下经济产值62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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