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被判缓刑,在司法人员鼓励下 矫正不误创业 坐拥千万资产
本报讯(记者龙招江通讯员黄瑞坚)近年来,凤山县多举措帮助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毕业于某高等院校企业管理专业的催某,曾在南京一家公司做高管。2014年,他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法院判刑1年半,缓刑3年。刚开始,他不知社区矫正为何物,回到凤山县凤城司法所报到时,抵触情绪强烈。随后,司法工作人员为他制定了针对性矫正方案,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发挥专业所长,让其树立了信心。经过几年时间的拼搏、奋斗,目前他成立了公司,承揽工程,从事五金经营,拥有上千万元资产,在凤山小有名气。2017年,催某被评为“市级矫正积极分子”。“几年的社区矫正,让我既看到刑罚执行的威严,又感受到了执法者的温情。”近日,催某感触地说。
该县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司法所、派出所、社区(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问题不积压,困难早解决。司法部门还向社区服刑人员推送法律常识、道德规范、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资料,在节假日和重要时段推送提醒、警示信息,时时鞭策社区服刑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同时,成立督导组,对基层司法所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化解风险。注重整合力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人文关怀,坚持做到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账,思想上多交流、生活上多关心,促使其静心改造,尽早融入社会。
据悉,截止2019年6月,凤山县辖区各社区共接收、管理社区矫正对象440名,已解矫342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98人。
只有安其身,方能稳其心、塑其志。该县司法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以积极探索“两类人员”就业、谋生渠道为导向的帮教模式,使帮教率、安置率始终保持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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