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多地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本报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付发想 文/图
春节临近,又到了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然而,居住在金城江、宜州城区以及凤山、巴马、天峨、东兰、大化、环江、都安等地的居民注意了——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和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政府以及这些县的县政府对烟花爆竹采取“禁令”,在规定的禁燃区或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金城江宜州凤山巴马城区全年禁放
2018年11月,河池市发布《河池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该规定自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常年特别是春节、元宵节等时间,严禁在禁燃禁放区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维护好市容环境卫生。
金城江禁止区域:东至东江镇加道村金宜一级路龙江大桥西桥头,西至六圩镇良伞高速公路拉夺桥,南至汕昆高速公路,北至东江镇加辽社区全境、南方冶炼厂旧址、生富冶炼厂旧址。
宜州区禁止区域:东至第一污水处理厂,西至广维路口,南至城南峡口(龙江新城南面),北至石牛隘脚。
该规定称: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可拨打110举报违规者。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经营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018年12月26日,凤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凤山县城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在该县城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为:东至鸳鸯泉,西至原宏宇木业有限公司旧址一带,南至广西万寿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的凤城镇初中一带,北至内龙隧道以及三岗岭隧道口一带。如果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公安、安全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0778-6817629)。
2019年1月13日,《巴马瑶族自治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办法》发布。1月18日,巴马县人民政府又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天候、全时段禁止燃放。
巴马县《暂行办法》和《通告》规定了禁止燃放范围:巴马县城区和养生旅居人群集聚区,以及下列场所:单位的办公场所、交通枢纽、公共场所、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等。
处罚规定: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自治县公安机关根据暂行办法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峨东兰春节期间限放烟花爆竹
天峨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20日发布了《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2019年1月1日起,禁止在该县城市规划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天峨县限放区:城区往老林朵方向,到污水处理厂;往云榜方向,到县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示范新城(更脑安置点);往岜暮方向,到八打桥;往纳弄方向,到峨里坳;往龙滩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方向,到龙滩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往八腊、向阳方向,到大壁崖;往坡结方向,到纳州坳;往鸡冠山方向,到鸡冠山哨卡。
限放区控制燃放时间:允许燃放时间为每年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十五8时至22时;特殊情形需要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县级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燃放作业。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8年8月6日,东兰县人民政府发布《东兰县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禁限燃放范围:东至县民族中学、绕城路,西至职业中学、巴盆廉租住房小区,南至板逢生态食品加工园,北至同拉大桥的县城建成区和规划区域内。
禁限燃放时间:从2018年8月20日起,实行燃放烟花爆竹许可制度,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至初六、元宵节和清明节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禁限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启动III级(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在禁限燃放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大化环江在限放期或禁放区
特殊原因燃放需申请
2018年11月22日,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该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该通告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广场等。
县城区主要街道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在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十五的6时至23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完毕必须自行清理垃圾。
大化县城区主要街道和酒店在限制燃放期间,因民族习俗原因办理红白喜事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需向综合执法局提出申请,原则上要控制燃放数量,尽量减少环境污染。
1月25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该公告自1月28日起施行。公告规定,环江县城区毛南家园-民族路-原三乐村委-毛南风情街-花竹帽广场-二桥-望峰山-建材市场-凯丰小区-党校-新城小区-桥西路-住建局-看守所-毛南家园为禁放区域。禁放区域还包括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等11类特殊场所。
该公告规定,禁放区域内如需举行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向该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而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该县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动。
都安设置3处集中燃放区
1月30日,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发布《关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的通告》。该通告自1月30日起执行。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区域为:主城区、安东新区、河东新区、城北新区、八仙社区。
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澄江三桥北面、博物馆南面、城北政务中心前空旷区域。
(图为金城江城区年货店里摆卖的环保礼花和礼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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