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诉 拒绝盘查 挥棒打伤民警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罗利艳 何詠合) 一名吸毒男子骑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外出,途中遇到民警进行治安盘查时,这名男子慌忙丢下电动自行车逃跑。在逃跑过程中,这名男子使用甩棍打伤2名民警的手部、头部。近日,覃某荻被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来自河池市都安县的男子覃某荻在南宁打工,曾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9月2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今年3月6日晚上9时许,覃某荻骑无牌电动自行车外出。当他行驶至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虎邱村附近时,遇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邕武派出所民警正在进行治安检查。民警发现覃某荻骑着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形迹可疑,便将他拦下盘查。这辆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有吸毒史的覃某荻害怕被抓而受处罚。于是,他从电动自行车储物格内拿出一根甩棍,丢下电动自行车撒腿就跑,4名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抓捕。
为逃避处罚,覃某荻在逃跑过程中使用甩棍朝2名民警的手部、头部击打,其中一名民警受轻微伤。之后,民警在路过群众的帮助下将覃某荻抓获,并缴获甩棍一根。
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覃某荻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覃某荻曾因犯盗窃罪,在2013年9月2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于2014年7月25日刑满释放,其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近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覃某荻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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