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盗窃女友钱财男子领刑6个月并处罚金

河池日报 2018-08-27 09:26 大字

都安讯都安瑶族自治县一偏僻山村青年男子蓝某,3次盗窃同居女友钱财共计8000元。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蓝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7年8月,被告人蓝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女青年黄某,后两人进行交往,并在都安县安阳镇屏山中路黄某的出租房内同居。同居期间,被告人蓝某先后3次在出租房内趁黄某不注意将她挂包内的现金盗走,共计8000元。

2018年4月3日,被告人蓝某被抓获归案。2018年4月23日,被告人蓝某的家属代为偿还黄某10000元,其中2000元作为对黄某的补偿。黄某对被告人蓝某表示谅解,要求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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