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看门狗 入户盗钱财偷得3万元,领刑3年
河池讯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一偏僻山村的中年男子黎某,为了便于盗窃,将他人家一只看门狗毒死,过了几天再入户窃取了他人的3.03万元钱款。近日,都安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苏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838元。
去年12月30日,被告人黎某到被害人苏某家借钱时,看见苏某将一沓厚厚的钱藏于家中衣柜内,遂产生偷钱的歹念。今年1月6日,黎某为便于盗窃,将苏某家的看门狗毒死。同月9日下午2时许,黎某进入苏某屋内,趁无人之机将苏某藏于衣柜内的人民币3.03万元盗走。
今年1月11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黎某抓获归案,并从其身上搜出还未使用的赃款人民币2.71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在被告人黎某身上搜出并扣押的赃款人民币2.71万余元,以及公安机关扣押黎某用于偿还债务的人民币1300元,共2.84万余元发还被害人苏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达3.03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被告人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大部分赃款已收缴退还被害人,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黄敏)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韦立标通讯员蒙平春)8月1日,中共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都安段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临时支部委员会挂牌成立,支部...
都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都安瑶族自治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