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一扇窗 法治更“阳光” 东兰法院推进新时代司法宣传工作速写

广西日报 2020-01-16 07:32 大字

本报记者王春楠通讯员黄明强韦俊名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子女成年之后,也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近日,当这场赡养纠纷案在东兰县花香乡坡峨村口凉亭下开庭时,吸引了村内外150余名群众前来旁听。该案主角是一位89岁高龄的老人和她的7个子女,庭审中,东兰县法院“拔哥”流动法庭韦福会法官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最终,老人子女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通过旁听庭审,我们了解到很多法律知识。”旁听的群众也受益匪浅。

春风化雨,法入人心。2019年,东兰法院不断丰富司法宣传方式、创新司法宣传手段,把普法工作融入司法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各领域,使法院的司法审判资源有效地同步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发文,对2019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民法院予以通报表扬,东兰法院连续两年获此荣誉。

乡镇法治宣传是普法工作的薄弱环节,东兰法院法官在深入村屯一线开展庭审的过程中,结合案件情况,对涉及到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做好对周边群众的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2018年以来,该院共在全县14个乡镇巡回开庭审理110多个案件,旁听庭审的群众达2万余人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通过这次观摩庭审,我认识到毒品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以后自己不仅要远离毒品,还要劝诫亲朋好友远离毒品,拒绝不良诱惑。”在旁听了校园法庭审理的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后,东兰县国清中学学生韦琛宝深有感触。

近年来,东兰法院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村屯开展法律咨询、法治专题讲座等普法活动,还结合每年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根据不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地开展法治宣传。两年来,该院开展法律咨询、法治专题讲座等普法活动80多场次,参与对象超3万余人次。

该院不断转变思路,利用好新媒体普法,运用互联网平台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悬赏公告、司法拍卖等信息23批次,引发了手机网民极大关注,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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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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