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共耕”谱新篇

广西日报 2019-12-03 07:00 大字

本报记者陈强

11月21日,报道组来到韦拔群家乡——东兰县武篆镇东里村。村中那条修建于89年前的“共耕渠”,依然渠水清冽,润泽一方。

1930年4月,邓小平、韦拔群、雷经天等起义领导人在东兰县开展土地革命试点,制订《土地法暂行条例》《共耕条例》。在东里村,成立了右江地区第一个共耕社——东里共耕社,没收地主豪绅和反革命分子的土地和公田,征收富农、富裕中农多余土地,分给贫雇农,东里人民实现“耕者有其田”。当时东兰大旱,红军带领群众修建一条“共耕渠”,战胜了旱灾。

斗转星移。脱贫攻坚奔小康的命题,摆在了东里人的面前。为了改变贫穷的面貌,东里村决定发展特色产业。可是,耕地总量少、种植结构单一、土地条块分割严重,怎么发展?

再次搞起“共耕社”!2016年,该村“两委”带领群众,通过土地流转整合资源,成立了红渠种养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后,打造了一系列“红色共耕”产业脱贫项目——引进市场前景好的阳光玫瑰葡萄种植、东兰乌鸡养殖、东里灰粽加工等等。河池市委办派驻该村第一书记梁贤欢介绍,经过这一系列运作,群众既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益,又可以获得就业机会。其中,仅阳光玫瑰葡萄种植基地,每年就可以解决32户贫困户的就业,实现户年均增收8000元以上。

该村贫困户黄爱用告诉记者,由于要照顾老人小孩,她无法外出务工。现在她可到村里葡萄种植基地务工,每天有80元报酬,“这样既照顾了家人又可贴补了家用,真是好!”

“红色共耕”系列产业脱贫项目实施后,东里村已基本实现贫困户户户有产业、人人有事做。目前,该村贫困发生率已从2014年的22.1%下降至今年的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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