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黑恶势力 发起凌厉攻势
(上接第一版)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向同级政法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10多次;召开党组专题研究会70多次,召开全体部署推进会20多次,扫黑办召开工作会议50多次。两级检察院共投入专项斗争经费100多万元,有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
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严厉惩治
两级检察机关坚守法律底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在批捕环节,两级检察院改变涉恶定性61件,占受理案件数的58%;公诉环节,改变涉恶性质45件,占审结案件数的47%。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实现检察环节的快审、快捕、快诉。例如东兰县检察院办理的施某伦等人涉恶案,在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内依法提起公诉,彰显检察机关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决政治态度。
发挥“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职能的预防把关作用,防范“冤假错案”。对涉黑涉恶案件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加强入所体表检查、临时出所检察、提审会见检察,通过教育谈话、查阅就医记录等措施,了解掌握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严防出所讯问、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的情形,保障办案工作依法规范进行。截至2019年3月,全市执检部门共对涉黑涉恶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26件225人;对涉黑涉恶人员谈话教育329次,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条。
涉黑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河池市两级检察院已形成涉黑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涉恶案件应邀提前介入的长效机制,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早发现和解决证据瑕疵、程序失当等问题。在强有力的机制保障下,河池市检察机关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同步审查涉黑涉恶案件66件,提前介入引导涉黑涉恶案件侦查61件;同公安、法院召开案件会商会、联席会议74场(次),参加当地政法委案件协调会、联席会议20多次。
强化深挖细查,重拳打击“保护伞”
深挖涉黑恶和“保护伞”线索。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多措并举深挖线索。截至2019年3月,河池市检察机关已立案监督涉恶案件1件1人,追捕12人。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工作要求,对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在“5·20”涉黑案、“8·4”涉黑案中排查并向有关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15条。通过对近5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和涉众型刑事案件开展“回头看”,摸排出恶势力线索38条、“保护伞”线索32条,并向相关部门移送。
按照高检院“边扫、边治、边建”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治根、治本”,结合办案工作发现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漏洞,积极主动作为,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共15份,涉及基层组织政权建设、党委政府、教育、行业、监管等部门。
建立健全财产审查制度。河池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初步建立对涉黑恶犯罪案件进行财产审查制度,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该制度,加强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涉黑恶案件及人民法院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并适用财产刑的判决进行财产审查,主要审查在审判、侦查环节中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适用相关处罚手段的情况,以及返还被害人财产、与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无关财产返还等情况,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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