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3厂家月饼不合格被查处 相关企业被勒令整改,不合格产品已被召回
本报讯9月20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糕点类食品260批次样品,经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8批次,不合格12批次。其中:河池市有3家食品厂分别生产的豆沙月饼和香猪月饼不合格。
9月18日,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上发布通告,河池市已对这3家糕饼食品厂进行立案查处,已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完成整改。经市食药监局复查,结果为合格。由于这3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鉴于3家食品厂规模小、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少、主动召回、积极配合调查和整改等,市食药监局都给予减轻处罚,涉案货值金额共4340元,涉案违法所得495.4元,罚没款合计30495.4元。
河池市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如下:
大化福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化县卢记麦香村食品厂”生产的“豆沙月饼”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8-11,规格:125g/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3×104CFU/g、1.6×105CFU/g、1.1×105CFU/g、4.9×104CFU/g、4.5×104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东兰县芳兴食品厂销售的标称“东兰县芳兴食品厂”生产的“豆沙月饼”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1,规格:100克/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66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5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河池市壮香缘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池市壮香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寿香猪月饼”样品(商标:壮香緣(艺术字)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9-01,规格:125克/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9×103CFU/g、3.3×104CFU/g、1.8×104CFU/g、1.2×104CFU/g、2.1×104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食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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