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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严格落实督查机制,严查违纪问题,督促全市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战中按“规矩”办事—— 以铁的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本报记者 龙招江 通讯员 蔡海燕

河池日报 2017-08-28 11:09 大字
 

2017年3月,河池市通报7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5月,严肃查处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脱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问责党员干部24人、立案审查21人……

一个个案例、一串串数字,反映出河池市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突出问题导向,严考核强问责,督促全市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战场上按“规矩”办事,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严考核强问责 落实督查机制

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于执行力。为此,河池市制订了《河池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河池市脱贫攻坚工作奖惩办法》和《河池市脱贫攻坚协调制度》《河池市脱贫攻坚暗访制度》《河池市脱贫攻坚通报制度》,作为检验河池市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责任、落实执行力的一把“尺子”,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6年3月,河池市先后两次组织督查组通过“看、走、访、究”的督查方式,抽查11个县(区)52个乡镇105个村131个屯269户贫困户,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委等58个市直单位。督查发现,部分地方精准识别仍需再“回炉”;有些贫困村对贫困户家庭信息登记不够精准,对贫困户的收入情况核算不够细致等问题。

2017年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成效省际交叉核验组到东兰县大同乡民和村、隘洞镇拉板村进行现场核验,发现贫困户精准帮扶手册分离、帮扶手册填报错漏、帮扶档案佐证材料不齐全等问题,给河池市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针对这一严重问题,市委、市政府责成东兰县作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16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受基础设施、地理环境等因素制约,河池市脱贫任务重,需全市干部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才能打赢脱贫攻坚战。”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考评专责小组副组长周明说。截至目前,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14次,下发督查通报14期;11个县(区)按照督查机制,开展自查自纠86次,问责处理近110人。

出重拳动真格 严查违纪问题

2010年至2011年,东兰县金谷乡板路村“两委”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华某等3人,违规分配、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两次截留补助资金共1.346万元,并进行私分。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韦某、施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2017年3月,河池市通报曝光的7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之一,也是河池市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的成果之一。

去年7月以来,河池市以“零容忍”态度,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一案双查”,把脱贫攻坚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快查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对在落实精准脱贫工作中工作不力现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假脱贫”“数字脱贫”问题等进行严格问责,确保党的各项扶贫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尤其是扶贫资金,那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侵占。”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陆俊百说道。

市纪委印发《河池市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和绩效考评重要内容,紧扣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和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等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各个层级。

2016年7月以来,全市共立案扶贫领域案件558件,涉案金额2604.73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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