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分居多年 夫妻诉离 为减少双方诉累,法官快速调解,两人好聚好散

玉林晚报 2020-05-21 07: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陈梅 通讯员 陈燕)夫妻俩一人生活在广西大化县、一人生活在中国香港,因感情不和回玉林起诉离婚。近日,受理该案的玉州区法院法官在确认双方都同意离婚且没有调和可能的情况下,为了减少双方诉累,通过现场调解方式让当事人一次性解决了离婚纠纷。

分居多年

身处两地的夫妻诉离

来自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的覃某英与玉林人杨某于1998年在广东打工时认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于1999年生育一个女儿,2000年11月登记结婚。2020年4月16日,覃某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某离婚。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调查了解到双方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并且已经分居多年,覃某英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

面对覃某英提起的离婚诉讼,杨某一开始消极应对。法官主动电话联系杨某,在第三次致电杨某后才联系上他。

法官通过电话向杨某释明作为被告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杨某向法官倾诉自己的不满,并表示夫妻之间确实是感情不和,他同意离婚,之所以消极应对离婚起诉,是因为他曾因女儿的抚养及探视问题,与覃某英发生过争吵。

耐心开导化解不满

法院一次性调“离”

细心的法官得知杨某很疼爱女儿,遂以此为切入点来做思想工作,劝说杨某从利于女儿的身心健康角度出发,和平分手会减少父母离婚对女儿的伤害。杨某最终答应到庭领取法律文书。

法官了解到,目前覃某英在大化县生活,杨某在香港生活。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在双方来法院领取应诉材料时组织双方庭前调解,争取一次性解决纠纷,让当事人少跑路。

近日上午,因双方同意离婚,女儿也已成年,没有财产分割,该案很快就调解成功了。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法官马不停蹄制作好调解文书,当天下午就送达调解书结了案,为当事人一次性解决了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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