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残疾儿童将获康复救助 柳州市有30个名额,家长可先为孩子报名筛查

柳州晚报 2019-08-19 11:27 大字

记者 赖柱武 实习生 赵杨

晚报讯 8月16日,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发关于柳州市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决定为30名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救助。从即日起,全区范围内家有符合条件儿童的家长可先为孩子报名筛查。

为完善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机制,探索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验,填补全区残疾儿童视力康复的空白,自治区残联决定在南宁市、柳州市和大化瑶族自治县开展全区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试点工作。柳州市结合实际将试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承接10个视力教育康复任务,市妇幼保健院承接20个视力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任务。试点工作时间从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试点工作救助对象按2万元/人给予补助,救助标准为:视力矫治手术救助标准1万元/人,术后功能性视觉康复训练救助标准每月0.2万元,时间不少于3个月;视力教育康复训练救助标准每月0.2万元,时间每年不少于10个月。

救助对象为有广西户籍或在广西有居住证且有康复救助需求的0至17岁(截至申请康复救助当年度1月1日前未满18周岁)视力残疾儿童,优先救助柳州市户籍和持有柳州市居住证的视力残疾儿童。申请筛查的残疾儿童要有残疾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视力教育康复救助内容,是为符合条件的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全日制机构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内容包括生活自理、感知认知、视觉技能、定向行走、盲文教育、辅具使用、家庭康复等。视力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救助内容,是为经诊断可以通过手术提高视力的视力残疾儿童提供视力矫治手术和术后康复训练,为经评估需要进行视觉康复训练的视力残疾儿童提供视功能康复训练服务。对不能进行视力残疾等级评定的婴幼儿,可根据需要提供视力矫治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救助。

手术救助病种为:先天性白内障、儿童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Rb)、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永存原始玻璃体增生症(PHPV)、家庭性渗出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FEVR)、外层渗出性视网膜病变(Coats病)。

重点救助0至6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视力残疾儿童,以及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视力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视力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视力残疾儿童。

广西范围内有康复需求的视力残疾儿童,均可到户籍所在县(区)残联和上述两家试点服务单位报名,由试点单位组织开展筛查评估。经筛查和评估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残疾儿童,方可正式填表申请相应救助项目,经各县(区)残联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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