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错道 大巴在高速路匝道上倒车 当班驾驶员被解聘,列入永不录用名单,并被桂林警方处罚

南国今报 2019-02-16 07:36 大字

大巴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倒车时,不时有车辆从旁经过。 视频截图

今报桂林讯(记者唐晓燕)大巴车在高速公路上走错匝道,司机竟在车流中,把车倒回主道。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晒出大巴车高速公路倒车的视频。运输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后,于2月15日对涉事大巴车及驾驶员做出了班车停班,解聘驾驶员的处罚,并将驾驶员列入永不录用黑名单。该驾驶员也因这一违法行为,被桂林交警部门一次性扣罚12分。

2月10日,网友“老潘大连”发出一条微博显示,2月9日,他搭乘车牌号为“桂C23653”的大巴车从大化至桂林,车辆行驶到柳北高速与泉南高速的立交桥处时,该车误入右转匝道后,司机在高速匝道倒车重回主道,“当时车上有几十名乘客,幸好没酿成重大事故。”

记者在该网友发出的一段近40秒的视频里看到,大巴车从G72泉南高速往柳州桂林方向的主道上驶入了往象州、贵港方向的匝道。车辆在匝道上靠右侧车道缓慢倒车,大巴车旁陆续有车辆驶过。视频还显示,拍摄视频的乘客提出司机在高速公路上倒车,下车后要投诉。

2月15日,记者了解到,桂林骏达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汽车客运总站当日对这辆大巴车及当班驾驶员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理。据介绍,经过核实了解,桂林汽车客运总站“桂C23653”车于2月9日从河池大化县返回桂林市,当车辆驾驶员黄某发现走错路后,由于安全意识淡薄,不顾旅客生命安全,在高速公路匝道上倒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该公司对驾驶员黄某违反交通部123号令的规定: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倒车,驾驶员一次扣12分。并根据该公司相关规定作出:“桂C23653”车立即停班直至整顿结束;当班驾驶员黄某立即解聘,取消准驾资格,扣除安全违约金1000元,列入黑名单,企业永不录用;对该车经营业主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作出书面深刻检讨;并对该起事件及处理决定在总站范围内进行通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桂林汽车客运总站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站将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加强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及发班前驾驶员的班前交代,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一经发现驾驶员违法的,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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