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482处小型水利工程将有“身份证” 将建立起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
本报讯 (记者 唐毓克 通讯员 黄玉康 陆炳儒)“签了主体责任书,领到了由政府颁发的《小型水利工程权属证书》,我们村的小型水利工程有了合法身份。”5月10日,大化瑶族自治县百马乡坡楼村副主任覃力照说,以前水利工程权属不清,没人管理,水利工程设施被毁严重,现在我们可以名正言顺管理起来,让水利工程真正发挥作用,造福村民。
坡楼村小型水利工程涉及该村14个村民小组1100人,该村是该县首批领到《小型水利工程权属证书》后的受益村,该工程是集体出资共同兴建,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
据悉,2016年8月,该县正式启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积极动员部署,及时组织培训,强化协调服务,扎实有效推进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该县符合发证的工程有482处,其中,已完成182处试点工程的确权、登记、领证工作,包括皮太水库、那马水库、岩据水库、坡忠水库、带林水库、六洪水库、野马河都阳段河堤治理工程、共和灌区3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71处、水土保持工程1处。今年下半年将在试点改革的基础上,进行全县16个乡镇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的确权、登记、领证工作,受益人口达16万人。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将建立起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以及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是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
该县板升供水分站由国家投资兴建,居民、机关、学校及周边农村共有6000人日常饮用水来自该供水站。确权后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该分站抽水员黄轩说,未确权之前,机械出现故障需要更换配件的,由他个人出资购买,确权后他就不用操这个心了。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利民的民生工程,但在推进过程中,由于有些群众不理解,并产生顾虑。坡忠水库确权给板升乡政府后,水库所在地村屯群众担心会不会提高水费,群众用不起水。获知此情况后,大化水利部门工作人员耐心给村民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讲明其中利害关系。经过工作人员的讲解,群众知道了权属的好处,终于打消了顾虑。
“我们有些小型水库名义上是由村屯管理,但工程实际上处于无人管护状态,水管损坏无人修,群众需要用水,水库却不能正常供水,水利工程无法发挥其作用。”大化县水利局局长韩敏说,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后,工程所有权管护主体明确,需要大面积维修的,可以向国家申请维修经费,这为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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