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兵役制度 警示教育个人 河池市依法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退回人员实施处罚
本报讯(记者 杨天宇 通讯员 周俊杰)日前,记者从河池军分区了解到,在2017年新兵征集中,大化瑶族自治县贡川乡籍应征人员黄翔(身份证号码:452731199910025434,中专文化),自愿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并通过了大化县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由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定兵。
入伍前,大化县征兵办对新兵进行思想教育,鼓励其扎根军营,建功立业。入伍后不久,黄翔便拒服兵役。为此,其所在部队及时组织新兵连干部、班长、骨干进行教育引导,县、乡两级征兵办负责人及其家长多次通过电话与黄翔本人沟通,鼓励其积极适应新训期间部队管理要求,并3次前往部队,配合其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帮助黄翔尽快度过从社会青年到部队战士的转型适应期,同时讲解兵役法规关于拒服兵役有关处罚的规定,均无济于事,黄翔于今年10月16日被部队退回。
黄翔拒服兵役问题,不仅干扰了兵役机关的工作精力,严重影响了市、县两级征兵工作质量考评,给所在部队管理带来了负担,成了全市新兵征集中拒服兵役的反面典型。更重要的是,在接受法规政策教育之后触犯《兵役法》,挑战兵役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若听之任之、不以惩治,必然助长该种违法思想的蔓延。
为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警示教育其本人及全社会适龄应征青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等规定,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大化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对黄翔实施处罚:对黄翔处以2倍义务兵优待金,共计18400元经济处罚;一年内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全县所有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不得招聘和录用;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两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两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两年内银行系统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等;将黄翔列入《大化县2017年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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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化瑶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