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6年度“审计报告”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1.16万户家庭违规享受保障待遇
今报记者郭燕群实习生黄梦瑶
过去一年,财政怎么花钱,花钱有没有效果?7月25日,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受自治区政府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厅长何小聪作了《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直陈过去一年广西财政花钱情况。审计曝光了扶贫、保障性住房、医保等重点资金,以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领域花钱的问题。
【自治区本级财政】
19个单位3亿元非税收入应缴未缴
审计对象:
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
●有3个一级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94.81万元;11个一级预算单位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2267.82万元。
●有19个一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应缴未缴财政3亿元。地税部门未及时足额征收印花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4436.21万元。
●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预算单位普遍存在未按规定时间申报采购计划的问题,涉及财政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361项,涉及金额20.4亿元。
●有9个一级预算单位19个通用类政府采购项目,违规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涉及金额1.26亿元。
●有9个一级预算单位向非定点采购单位支付会议费和印刷费450.96万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
1.16万户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审计对象:
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部分安居工程项目存在被违规征收应减免税费,财政部门未按规定渠道安排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2.35亿元。
●存在部分资金长期闲置未能发挥效益、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骗取侵占安居工程补助补贴及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涉及金额9.65亿元、保障家庭2332户、保障性住房7757套。
●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及招投标程序、项目未按期建成、因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项目无法交付使用等,涉及金额13.50亿元、保障家庭4167户、保障性住房6.51万套。
●违规分配安居住房、违规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复申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等,涉及金额2223.65万元、保障家庭1.16万户、保障性住房1.77万套。
【财政扶贫资金】
85.17万元被发放给非扶贫资助对象
审计对象:
大化瑶族自治县等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审计总金额22.12亿元。
●有两个县财政配套资金334.60万元未及时到位(其中县级未配套到位250.63万元),造成3.64万贫困人口未按规定享受新农合补助;有2个县6373名贫困人员未能享受教育、医疗扶持政策;有3个县将517名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人员列为扶贫对象。
●扶贫资金支出方面,有4个县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扶贫资助85.17万元;有1个县将扶贫资金用于其他非扶贫项目及扶贫办办公经费751.88万元。
●扶贫资金使用方面,有两个县通过贷款筹集的扶贫资金12.39亿元未及时使用,其间产生银行利息支出2060.03万元。
●个别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有1个县6名公职人员涉嫌受贿31.6万元。
【医保基金】
11家医院违规收取医疗费用
审计对象:
自治区本级和南宁、贵港两个市本级及宾阳、隆安、桂平、平南4个县(市),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医疗保险政策制度落实和改革措施推进情况及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总金额30.33亿元。
●有11家医院违规收取诊疗项目、医用服务设施等费用187.21万元。
●有两个县8户参保企业通过少报缴费基数等方式,少缴保险费49.15万元。
●有4个县在职人员1672人未纳入职工医保。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
6个项目多计工程进度款
审计对象:
全区48个交通、水利、城建等重点建设项目。
●有3个项目存在资本金、建设资金、项目借款未能足额到位的情况,涉及金额8.74亿元。
●有4个项目存在部分支出超概算问题,涉及金额18.44亿元。
●有6个项目多计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价款6796.99万元,漏计工程结算价款1082.91万元。
【处理】
审计移送案件线索65起
据悉,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相关被审计单位整改。
从2016年7月至今年6月,自治区审计部门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5起,包括公职人员涉嫌受贿渎职、单位和个人涉嫌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涉案人员208人,涉案金额29.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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