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档次标准 每年将增发城乡低保金450万元,惠及1.7万农村低保对象
巴马讯社会救助兜底是党和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工作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更是保障贫困群众生活的最后防线。目前,巴马瑶族自治县城乡低保人数1750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数达1.26万人,约占全县城乡低保人数的72%。为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该县结合当前脱贫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标准,社会兜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
在该县近1.7万名农村低保人口中,大部分家庭都是“老弱病残”,特别像东山乡、西山乡等乡镇,自然条件恶劣、家庭人口多但劳动力严重缺乏,有外出务工、发展产业的心,却因忧心家庭基本生活而束手无策。该县根据农村人口及生活情况,决定从2018年11月1日起,再次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次标准。从原来A档220元/人/月,提高到250元/人/月;B档从190元/人/月,提高到210元/人/月;C档从170元/人/月,提高到180元/人/月。新标准执行后,巴马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次标准位居全市第三,每年将增发城乡低保金450万元,惠及全县1.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非贫困户的农村低保对象。
这已经是该县2018年年内农村低保标准的第二次提标了,在今年1月第一次提标后,该县于5月向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补发了1月至4月的补助金,共计148.62万元。2018年1至11月底,共发放4219.62万元的城乡低保金。现行的A、B、C档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标准分别提高了25%、23.53%和20%。例如,一户获B档农村低保且家有5口人的贫困户,2017年每月低保收入为850元(170元×5),年低保收入则是10200元,如按照2018年11月的最新标准B档210元/人/月,该贫困户月低保收入为1050元,年低保收入将达到12600元。低保金科学合理的增加,不仅能够减缓生活极为贫穷、劳动力缺乏的低保家庭的生活压力,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还能够充分激发群众投身产业发展和致富创业的热情,增强了贫困群众生活的信心和发展产业的决心,为脱贫攻坚工作增添助力。
(黄榆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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