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顺”手机 男子盗窃获刑
酒后回家途中路过一浴足店,借着酒劲的夏某一时糊涂将他人财物顺走。近日,洋县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件依法宣判,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
2016年2月26日凌晨2时许,夏某和朋友饮酒后独自回家,途中烟瘾发作却苦于没有带火,抬眼正好看见一足浴店的大门开着,便进入店内准备借火,当发现店里无人值守时,便顺手将刘甲放在吧台上的金色iPhone6 plus(价值4331元)手机盗走。后经失主给被盗手机打电话联系,夏某在当地步行街被抓获,赃物追回并返还失主。
洋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属临时动意,主观恶意相对较小,被盗物品已追回,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事实,并积极交纳罚金,且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有些人饮酒后容易减弱判断力和自控力,在酒精的作用下,做出闹事、毁物甚至偷盗等出格的行为,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很大伤害,追悔莫及。本案中,夏某的行为就是对贪杯者一个很好的警醒。洋县法院 路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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