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肇事逃逸案告破

西部法制报 2020-03-31 01:01 大字

本报讯(李巍记者张大鹏)3月17日,汉中市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杨河派出所和社区干部的大力协助下,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破坏现场证据后驾车逃逸的交通肇事案件。

3月14日18时40分许,西乡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在高土坝社区工业大道红绿灯路口,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撞人伤势严重。接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发现现场留有一摊血迹和一辆摩托车,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随后,大队迅速启动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侦破预案,成立了以事故中队民警为主要警力的“2020·3·14”案件侦破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破。

专案组民警在调取现场周边及沿途监控视频分析后,发现肇事者为一男性,驾驶二轮摩托车与伤者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对现场路面部分散落物清理后逃逸,逃逸过程中有意躲避道路监控,其行驶轨迹显示,该肇事摩托车最后出现在杨河街。民警迅速联系杨河派出所,根据肇事者和车辆特征,对以杨河街为中心的附近区域展开全面排查。杨河派出所充分发挥辖区人熟、地熟的优势,动员社区干部共同参与排查工作。经过两天地毯式排查,专案组发现有5辆摩托车与肇事摩托车的特征高度相似,案件侦破工作出现重大转机。

3月17日11时许,在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对排查出的5辆摩托车逐一见车见人,最终在杨河村五组,成功将肇事者刘某某及肇事摩托车查获。

据刘某某交代,事发当天,他驾驶无牌摩托车沿工业大道往高土坝社区方向行驶,行驶到事故地点路口处,自己在左转弯过程中,被由后而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倒。事故发生后,他捡起掉落在地上的脚踏板皮、手机、鞋等散落物品,发现对方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受伤严重,因为自己既没有驾驶证,摩托车也没有上牌和买保险,害怕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由小路逃逸。

目前,事故受伤人员仍在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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