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遭遇“四大难题”
陈定湘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土地流转整体呈现速度加快、 类型多样态势, 流转过程中许多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 亟待关注重视解决。一是当前大多数流转土地都是政府牵头, 供需双方座谈后签订一纸合同, 流转即告完成。对于合同有效性、履约实效性缺少必要的监督, 导致双方的权责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二是近年来在已经完成的土地流转中农民的收益远远低于预期, 导致其对土地流转失去信心。 因缺少对土地升值的预见性和话语权, 农民担心土地流转后失去生活依靠,所以宁可粗放经营、 弃耕搁荒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目前流转中的土地大多数都是散户出租,大部分属于委托代管形式,很难形成规模连片经营。三是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土地二轮承包政策时间已经过半, 农民担心政策变化, 怕土地转出后失去土地, 所以大多采取短期转包方式,土地流转短期行为严重。由于流转期限短,承包方不愿在土地上投入过多的成本, 难以挖潜土地使用最大效益,流转效益不高。四是由于政府监管缺位,大多数地方流转后的土地, 多用来从事农业生产,也有一部分用来种植茶叶、果树、花卉等多种经济作物,并建设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基础设施,虽然没有改变农业用地性质, 但租期满后农户基本上已经无法再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了, 土地不得不长期出租或搁荒。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一是推进立法建设。 调研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衔接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二轮土地承包相关政策,制定土地流转制式合同,规范流转程序,把农村土地流转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土地合法有序流转。 二是健全服务体系。 成立各级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和农村土地价格评估机构,明确土地流转价格体系, 将农村土地升值与流转租金挂钩,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农民)、承包商、经营者各方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社保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农村社会保障投入力度,使农民在基本生活、医疗、养老、社会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权益和抚恤优待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解除农民土地流转后顾之忧和心里障碍,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存心理和依赖程度。四是加强政府监管。政府相关机构应在土地流转价格、履约情况、 农民收益等方面实施介入监管, 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农户权益。对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情况也要加强监管, 防止短期流转行为, 浪费土地圈地搁荒, 对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要坚决纠正。
(作者系民革西乡县支部主委、西乡县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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