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检察院下基层出庭公诉
本报讯(通讯员 黎德华 杨静)2月26日,宁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在被告人张某居住地的广坪法庭开庭。
被告人张某系宁强县安乐河镇一村民,家住高山边远地区,庄稼常年遭到野猪的毁坏,为了看护庄稼,张某将火药枪藏匿于家中,后被宁强县公安局查获。该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此案时,发现张某已70多岁,身体患病,行动不便。检察官主动与法院协商,将庭审设在被告人张某所在辖区的基层法庭,以减少张某的舟车劳顿之苦。在法庭上,检察官在指控犯罪的同时,结合案情向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法治宣传,对村民讲解持有枪支的危害后果,并告诫村民要知法、守法,做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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