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 奋力争先 劳模带动农户脱贫致富
蹲点驻村 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石墙院村
“大清早干啥去?”“逮猪娃子去。走,跟着我耍去。”5月9日早上8点多,记者在石墙院村村路上碰见劳模赵永跃,相互打了个招呼,没想到竟然“打”出了个大“秘密”。
8点55分,记者和赵永跃坐车赶往宁强县高寨子镇肖家坝村一家种猪养殖场的途中,记者问他打算买多少头猪娃子?他说,“300到400头吧,过去看了猪娃子再决定,越多越好啊。”这个数字一下子把记者给唬住了。
“买这么多头猪娃子,需要多大的场地?多少饲养员?投资多大呀?”“哈哈哈”他夸张地笑道,“场地大得很,有标准化生猪养殖圈舍10栋,一次性能容纳5000头猪,饲养员都是各家各户的村民,我只需要掏买每头猪娃子的600元钱就行了。村民们把猪养大以后再交给我,连同我自己饲养的肉猪一起销售,卖回来的钱全归村民。我从中捞不到任何好处,只能通过向政府在其他项目上要政策。”
提起养猪这件事,赵永跃颇有成就感地说,2006年,他投资60余万元新建年出栏2000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引进良种二元母猪80头。作为一个生猪养殖的“门外汉”,为了弄清楚良种猪饲养管理技术,他“吃在猪场、住在猪场”,和妻子将床铺搬进母猪产房,一住就是两个月。并购买了大量养猪方面的书籍杂志,经常向畜牧部门专业人员请教。
拉着猪娃子回石墙院村的路上,赵永跃告诉记者,“今天咱们总共买了350头猪娃,路远,不好走,只能分两趟拉,这些猪娃要在我的养殖场饲养到体重15公斤左右,彻底度完环境适应期和危险期后,和村里的贫困户签订合作养殖和种植协议,计划向有能力和意向的贫困户发放,每户5-10头,我包商品猪回收,保证每头猪养殖的劳务费不低于150元。卖的钱归养猪的农户所有,假如一头猪养大后能卖2000元,5头猪的收入就是1万元,一年下来,贫困户基本上就脱贫了。”
文/图本报记者李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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