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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寻踪觅迹偷蒜贼终现原形

阳光报 2017-03-17 06:07 大字
恶习不改,见啥偷啥,连农贸市场摊位上的大蒜也不放过,一次得手尝到甜头,竟连伸贼手,最终落得个被捉进牢房的下场。   李力 记者 邢静涛

现年39岁的黄某系宁强县铁锁关镇农民。去年2月的一天早晨,黄某骑电瓶车窜至县城农贸市场闲逛,此时天还没亮,农贸市场上空无一人,里边的摊位上摆满了各种蔬菜,黄某发现刘某的摊位上有三袋大蒜,遂趁刘某不在之机,将90斤重价值486元的三袋大蒜用电瓶车盗走,运至县城一饭馆低价出售,得赃款360元。

刘某当天早晨发现三袋大蒜被盗后立即向警方报案。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认为此案价值虽不大,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认真对待及时查处。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此时的黄某在农贸市场行窃得手后,尝到了甜头,竟越发胆大,在去年2月28日至3月15日凌晨先后三次以同样方式在县城农贸市场盗窃摊贩杜某价值640元的大蒜168斤、邱某价值1461元的大蒜272.7斤、高某价值359元的大蒜58斤,作案得手后,将赃物当天运至县城或本镇的小饭馆出售。

针对黄某顶风作案,办案民警加大侦破力度,通过调查走访和查看视频监控,最终锁定嫌疑人。

去年3月15日9时许,正当黄某提着销赃后部分剩余的大蒜在县城后马路准备又去销赃时被民警一举抓获,当场缴获被盗大蒜73.2斤。至此,偷蒜“硕鼠”终现原形。

警方查实,黄某盗窃作案四起,偷盗大蒜588.7斤,涉案金额3196元。

近日,黄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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