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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凑份子”买毒品获刑

三秦都市报 2016-07-28 19:02 大字

本报汉中讯(郑波记者陈卫平)长期吸食毒品,为了满足毒瘾“凑份子”从异地购买毒品并运输。日前,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对被告人李某、申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李某、申某均系80后,山西省晋城市人。2015年12月,申某通过吸毒人员“老三”提供的电话与成都毒贩取得联系后,二人共筹毒资一万元,于2015年12月10日乘大巴车前往成都市购买毒品海洛因。2015年12月11日8时许,在成都市西南交通大学西门附近一巷内,李某、申某从一年轻男子处购买8000元毒品海洛因,并于当日10时返回晋城市,途经京昆高速宁强县高家坪收费站时被民警查获。

民警现场从二人处分别查获注射器各一支,并在大巴车倒数第二排右侧座位下查获二人藏匿的白色塑料袋包裹的白色块状毒品海洛因疑似物一包。经鉴定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34.472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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