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车玻璃盗钱财获刑始知划不来
两名四川籍小伙为满足挥霍愿望,专挑小车下手,利用夜深人静之际,撬开车窗玻璃盗窃车内现金及财物,在川陕交界地区疯狂盗窃作案,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两窃贼做梦也没想到作案后不到3天就落入法网,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处。
现年20岁的王某和陈某(另案处理)均系四川省通江县农民。二人好逸恶劳,贪图享乐,初中毕业后混迹社会,为满足挥霍愿望,经密谋后伺机流窜盗窃。
去年4月9日凌晨,王、陈二人窜至宁强县汉源镇大东街,王某负责放风,陈某用随身携带的平口起子撬开王某某停放在石狮小区西区楼下马路边车牌号为陕F8×××9的白色越野车右后车窗玻璃,盗得一件价值300多元的夹克。4月10日凌晨,二人再次窜至汉源镇北大街,撬开杨某停放于北门口邮政储蓄银行门口一辆车牌号为陕FV××20的红色众泰Z300右后车窗,盗得现金15元和一个抱枕。二人又窜至宁强县汉源镇西街口农业银行门口,将杨某某停放的车牌号为陕FV1××6的黑色福特锐界越野车车窗玻璃撬开,盗得三袋早餐饼、六盒纸盒装的牛奶、一瓶酒。
经审讯查实,王、陈二人在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及陕西省宁强县城等地采用相同手法盗窃作案6起,共盗窃现金1033元,致6辆小轿车价值3958元的车窗玻璃被损毁。
案发后,宁强警方迅速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展开侦破。办案民警快速反应,通过调查走访和查看视频监控,迅速锁定嫌疑人。去年4月11日,正准备司机再次行窃的王某、陈某在宁强县城区被办案民警一举抓获。当日,二人因涉嫌犯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王某被依法逮捕。
近日,宁强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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