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下月施行

三秦都市报 2019-08-08 02:59 大字

张骞墓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张骞墓是西汉时期杰出外交家、探险家、丝绸之路开拓者张骞的墓葬,1956年被列为陕西省首批重点文保单位,2006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2014年6月入选“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为依法加强对张骞墓的保护和管理,更好地弘扬传统文化,根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和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汉中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将张骞墓保护立法列入立法规划,汉中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立法案。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和完善,于2019年6月27日在汉中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认为,《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符合立法法对设区的市立法要求,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

《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共二十九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保护原则、政府职责、保护范围、保护对象、禁止行为、张骞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既贯彻了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又立足汉中实际,将汉中市在文物保护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是一部具有鲜明时代特色,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

本版稿件均由本报记者赵争耀采写

新闻推荐

“将老品种西红柿销往全国各地”

本报记者郭璇?郑小军在西红柿大棚查看西红柿长势很多人都喜欢“小时候的味道”,也在不断追寻着“小时候的味道”,耀州区...

汉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汉中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