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护航扮靓陕西最美城市 汉中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汉中市户外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回眸
本报记者 周芳芳 通讯员 张蕾 唐丽玮 为提升汉中城市整体形象,创造独具汉中地域特色和人文精神的城市体验,2018年3月1日,汉中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立法形式加强城市管理,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立起规矩,力促法规落地 广告多、欠统筹、材质差……由于历史原因,汉中市户外广告准入门槛较低,管理跟不上,使得一些户外广告随意设置,影响了城市景观和品位提升。
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三市”建设战略,发挥人大对地方立法的主导作用,制定出台了《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条例》重点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招牌设置管理、安全管理和维护、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合理利用城乡空间资源,美化城乡景观风貌。
去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整治方案》《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专项整治通知》,对城市户外广告的整改拆除、设置审批、监督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和时限。市城管局以“城市双修”为契机,以综合创建治乱工作为重点,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全面提升”的思路,结合《汉中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各县区因地制宜,先后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办法。
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全市户外广告管理的制度网络越织越密,执法有章可循。
与法同行,持续开展监督 《条例》贯彻实施一年来情况怎么样?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前不久,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汉中军分区位于中心城区的中心位置,周边商铺众多,户外广告多且杂,一些大型楼顶广告几乎将楼体包围,既造成视觉污染也存在安全隐患。《条例》实施后,城市管理部门以军分区沿线为突破口,清理整治了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户外广告。目前,全市拆除墙体、软体、道旗等户外广告8500余处,规范整治门头牌匾2.25万个,清理过街条幅、落地牌匾、灯箱广告7.3万余处,清理城市“牛皮癣”野广告8.3万余条。
总体来看,《条例》实施一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创新管理方式方法,使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城市景观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条例》实施效果良好。
市人大调研组认为,各级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能够严格依法履职,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积极学习、广泛宣传,确保了《条例》在强化汉中市城市管理水平、美化亮化城市形象中发挥应有的法治保障作用。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工作,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正视问题,把准病因施策 “法治宣传工作不平衡,有待继续加强。”“广告招牌大小不一,高低不齐,还有一楼多标、一店多招等问题”“个别县区没有专项规划编制,应加快规划的跟进。”……
面对户外广告现状,针对管理治理难题,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就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实施开“药方”:
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强化对广大市民尤其是广告经营者、门店业主等人员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市民参与,营造执法守法良好氛围。
健全管理协调机制——市政府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进市、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公安、规划、交通、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做好部门间工作的衔接。
加快专项规划编制落实——坚持规划先行,根据城市功能定位、用地性质、城市空间布局、景观特点等要求,完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专项规划体系,同时加快专项规划的落实。
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结合创建等工作提升改造重要区域和主要路段的广告设施和门店招牌,加大对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充分运用网格化、科技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智慧城市管理水平。
路漫漫其修远兮。记者采访了解到,就汉中市出台的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相关监督和调研工作,必要时还将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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