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添加“地沟油” 火锅店老板厨师均获刑

西安晚报 2019-07-20 05: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胡毅)7月19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汉台区一火锅店使用“地沟油”公益诉讼案。被告人苏某、李某、侯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经审理查明,三名被告为谋取利益,将顾客食用后的餐厨垃圾进行回收过滤,制作成“地沟油”后添加在火锅底料中重新销售给顾客食用。他们在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间,先后面向市场销售总金额为7549.5元,其中添加“地沟油”的火锅底料总计销售2100元。约有100余人在该店食用添加“地沟油”的火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苏某(火锅店厨师)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李某(实际经营者)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被告人苏某、李某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侯某(工商注册个体经营户)在汉中市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由被告人苏某、李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侯某赔偿人民币21000元(已缴纳)。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侯某虽事前不知情,但作为个体经营户应承担附带公益诉讼赔偿责任。法院遂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三名被告人作出以上判决。

新闻推荐

汉中市扫黑办专题研究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路尧茜)7月17日下午,市扫黑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杨记明...

汉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汉中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