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得眼红惩到心痛 汉台区用落实“三项机制”助推脱贫攻坚
本报记者杜朋举通讯员胡啸寅
“区委出台的《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助推脱贫攻坚考核奖惩办法(试行)》非常及时和实际,全是干货,为我们驻村干部们打了一剂‘强心针\’,我们一定会全身心地扎在村上、沉在户里,用心用情用力为贫困群众出点子、引路子,把‘绣花功\’下在***上,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日前,走进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汉明村,正在协调安排为农户橘园统一喷洒富硒营养液以提升柑橘品质的驻村工作队长张小刚高兴地说。
为激励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激情干事、追赶超越,汉台区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的试行办法,采取评先评优、奖励鼓励、选拔重用、关心爱护、问责追究等方式,通过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待遇上保障,最大限度地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建功立业。
评先评优方面,汉台区强化对工作绩效的考核,按照一定比例评选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每年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驻村工作队长”“优秀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工作人员也有专项考核,每年按照15%的比例专门分配优秀等次名额、单独考核评优。
奖励激励方面,被评为先进单位的村、镇办、部门,分别按2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工作经验受到上级认定予以示范推广的单位,按市级3万元、省级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被评为“优秀第一书记”“优秀驻村工作队长”的每人奖励1万元;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奖励3000元。
选拔重用方面,汉台区委安排5个正科、10个副科、10个科级非领导职务,用于提拔重用表现优秀的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脱贫攻坚工作人员。脱贫攻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予以倾斜和优先推荐;成绩特别突出的干部,按程序报上级批准后,可破格提拔使用。
关心爱护方面,为脱贫攻坚工作人员每年组织一次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好相关生活补助及其他津补贴,解决好交通、办公、食宿、洗澡等实际困难。对为加快推进工作、大胆探索创新而出现工作失误偏差的,依据容错纠错情形相关规定予以减责免责。
问责追究方面,发现脱贫攻坚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不实、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各级干部,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要以‘奖就奖得眼红、惩就惩到心痛\’的激励机制,倒逼责任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高效推进。”汉台区委书记郑永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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