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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得眼红惩到心痛 汉台落实“三项机制”助推脱贫攻坚

汉中日报 2017-06-22 11:04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胡啸寅)“区委出台的这个《办法》非常及时和实际,全是干货,无疑为我们驻村干部打了一剂‘强心针\’,我们一定会全身心的扎在村上沉在户里,用心用情用力为贫困群众出点子、引路子,把‘绣花功\’下在***上,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日前,正在汉台区汉王镇汉明村协调安排为农户橘园统一喷洒富硒营养液以提升柑橘品质的驻村工作队队长张小刚高兴地说。

为激励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激情干事、追赶超越,该区日前根据省市区委“三项机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助推脱贫攻坚考核奖惩办法(试行)》,采取评先评优、奖励鼓励、选拔重用、关心爱护、问责追究等方式,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建功立业。

在评先评优方面,该区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绩效考核。按照一定比例,评选“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研判考核,每年按一定比例评选一批“优秀驻村工作队长”“优秀第一书记”。同时,实行脱贫攻坚工作人员专项考核,每年对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人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按照15%的比例专门分配优秀等次名额,单独考核评优。

在奖励激励方面,被评为“先进单位”的村、镇办、部门,分别按2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工作经验受到上级认定予以示范推广的单位,按市级3万元、省级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被评为“优秀第一书记”“优秀驻村工作队长”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被评为“先进个人”的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奖励,部门帮扶干部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奖励。

在选拔重用方面,区委将安排5个正科、10个副科、10个科级非领导职务,用于提拔重用表现优秀的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脱贫攻坚工作相关人员。对脱贫攻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予以倾斜和优先推荐;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干部,按程序报上级批准后,可破格提拔使用。

在关心爱护方面,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队员每年组织一次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好相关生活补助及其他津补贴,解决好交通、办公、食宿、洗澡等实际困难。对为加快推进工作、大胆探索创新而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批或出现工作失误偏差等情况,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减责免责。

在问责追究方面,对脱贫攻坚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不实、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各级干部,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要以‘奖就奖得眼红、惩就惩到心痛\’的激励机制,倒逼责任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高效推进。”该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柏海成说。

该区区委书记郑永涛说,脱贫攻坚是我们当前压倒一切、极为严肃、极其重大的政治任务,汉台有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和条件,关键在于我们的干部是否用情用心。出台这样的《办法》,就是为了调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大家定心定神定力搞工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的战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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