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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汉中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阳光报 2017-03-24 06:07 大字
阳光讯(实习记者 周哲)4月1日起,汉中市城市公立医院将与全省同步,实现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实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

记者了解到,自2012年起,汉中市县级及县以下政府公立医疗机构就已经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并同步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此次改革的范围主要包括汉中市的城市公立医院,如汉中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三二〇一医院、汉中市妇女儿童医院(铁路中心医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等。

此次改革主要是为破除城市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让医疗服务各项收费更趋合理化。改革后,将取消以往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价政策,医院药品必须按照进货价销售,同时同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但也有医疗项目收费将提高,提高的部分主要体现在反映医务人员服务价值的项目上,如诊查、床位、护理、手术、治疗等。

汉中市医改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升一降,群众看病费用负担总体不会变化。简单来说,患者所用药品或各种器械检查占总医疗费用的比重越大,相较以前花费就会下降;如果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人工价值的费用占总费用的比重很大的话,相较以前看病费用可能就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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