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无证替父开车行政拘留又处罚金

汉中日报 2020-07-09 09:19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李怡然)近日,无驾驶证的刘某某帮父亲开车,被正在开展夜间巡查的交警查处,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的规定,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7月2日晚23时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桥北广场开展夜间道路巡查工作时,发现从滨江西路由西向东方向驶来一辆宁夏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行驶至桥北广场转盘时,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将车停下后,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是名年轻小伙且神情有点慌张,而副驾驶的中年男子正酣然入睡。当民警检查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时,发现驾驶证的信息和这名叫刘某某的小伙不相符。现场民警的一再追问,同时在公安信息平台的查询,刘某某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这辆半挂牵引车是父亲开的。他们从成都送完货准备回宁夏,父亲有点疲劳,就从南郑高速出口下了高速,把车停在路边准备休息一会,小伙看父亲睡着后想把车开进城找个宾馆,没想到刚进城区就被交警查到了。

民警对父亲进行了法宣教育,提示他在以后驾驶车辆时,科学合理地安排行车时间,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长时间行车应两人轮流驾驶、交替休息,在高速上行驶一定要遵守逢三必进的休息原则,避免疲劳驾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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