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固为何被魏文帝列入“二十四贤”彰表
三国之初的魏黃初元年(公元220年),魏王曹丕在汉魏禅代之际,作出了诏令对东汉中后期二十四位先贤进行彰表的政治动作,即旌表“二十四贤”。这些“旌录先贤”里,曾担任东汉顺帝、冲帝、质帝三朝太尉的汉中人李固位列其中。
“二十四贤”入选者,有职高位显的官僚,也有清流名世的“处士”、“隐逸”,他们为东汉中后期顺帝至桓帝间人物。入选原则是,政治立场必须是反外戚、反宦官的,否则不能入选。东汉王朝未期处于皇权旁落,外戚、宦官专权,士大夫反抗的政治混乱与冲突动荡阶段,入选的“二十四贤”归属于士大夫阵营。他们曾以积极戓消极的方式反抗过当权的外戚或宦官势力,政治立场与同样反对外戚、宦官乱政的后来者曹魏集团是一致的。曹魏政权创始人曹操,在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发布的《让县自明本志令》中,就表明了“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誉”,“除残去秽,平心选举”反宦官心志,并且行动上不惜与宦官势力直接对抗斗争。其子魏文帝曹丕颁令旌表“二十四贤”之举,与其父的政治立场一脉相承。李固作为顺帝、冲帝、质帝三朝太尉,由于其政治立场是“权去外戚,政归国家(皇帝)”,而且在反对“恶直丑正”的外戚斗争中,被梁冀杀害。所以,这就是李固入选曹丕主导的“二十四贤”的根本原因。
对旌表的二十四先贤后代的封赠优遇。曹丕不但彰表东汉“先贤”,而且还对旌表的二十四先贤的后代实行封赠优遇政策,目的是利用这些“先贤”在乡里社会中所具有的影响力来巩固地方统治。李固虽入选“二十四贤”,但其后代却无法享受曹魏政权的封赠优遇。因为李固是汉中郡南郑(今城固)县人,三囯时属蜀汉政权治下。以“匡复汉室”为宗旨的蜀汉统治者,怎么会让自己的臣民,去接受“名为汉相,实为汉贼”的曹魏政权的封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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