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公开审理该区首例涉恶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陈菲 叶青)11月9日,南郑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区首例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易某某、刘某某、康某某、李某甲常纠集在一起,在该区大河坎镇李家营移民安置区,采取以封堵道路、阻拦施工等手段,无理向项目施工方索要商混补助款4万余元,扰乱了建筑领域经济秩序。此5名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3项之规定,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涉嫌恶势力犯罪,属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审理,因该案涉案事实较多、案情复杂,审理过程将持续,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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