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

陕西日报 2018-07-05 06: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秦华 万君)7月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7月3日9时,洪涝灾害共造成陕西省1.66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93人;农作物受灾1196.75公顷,成灾930.95公顷,绝收282.55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67间,一般损坏房屋293间,直接经济损失3447.76万元。其中汉中市南郑区受灾较为严重,直接经济损失1508万元。据商洛市民政局7月4日15时统计,镇安、柞水2县8个镇(街道)1872户8624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579万元。

  根据气象部门天气预测信息,省民政厅向各地发布预警信息17次。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于6月28日下发《关于做好近期暴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确保灾情及时上报;配合做好避险转移,确保受灾群众安全;做好物资准备,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开展灾情核查,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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