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汉中“汉山公馆” 未见公示“五证”却在售房

三秦都市报 2018-01-03 02:10 大字

日前,有读者向三秦都市报反映,汉中市“广厦汉山公馆”无证售房,严重干扰了房产市场正常秩序。

2017年12月10日,三秦都市报记者来到位于汉中市南郑区的“广厦汉山公馆”房产开发项目所在地,一李姓售楼员告诉记者:该项目有别墅、住宅、商铺,占地近1000亩,今年6月开盘,现处认购、排号中,交5万抵8万,可优先选房。如不买,可退本息。记者亮明身份,质疑为何不按规定,将“五证”在售楼部公示?该售楼部一自称姓赵的经理回复记者:所有的证件存放在公司,他没有义务回答记者的质疑。

2017年12月11日10时20分,记者拨通了“广厦汉山公馆”房产开发项目法人代表朱晓军的电话,被回复:“一套房子都没卖!我的手续是全的。我这不是一般的公司,你愿意可以来看!如果你的报道失实,老子和你没完!”

资料显示“广厦汉山公馆”的母公司——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在美国纳斯达克创业板上市,成为汉中市第一家境外上市公司。正如该公司法人代表朱晓军所说“我这不是一般的公司”。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并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住建部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售房时须公示“五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对外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销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违反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那么,“广厦汉山公馆”是不是像朱老板说的“手续齐全”?记者先后采访了南郑区土地局、住建局,要求查看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均被告知:具体负责人未在,查询后于两日内(2017年12月13日前,记者注)回复记者。截至昨日记者发稿,南郑区土地局和住建局未回复记者。政府的具体负责人也未接听记者的电话。记者致电陕西省住建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被回复:“广厦汉山公馆”是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进行工程建设本身就不被许可,进行房产销售更是严重违法。前不久,已被住建厅责令整改。

本报记者陈忠

新闻推荐

南郑大河坎镇“三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本报讯(通讯员酉俊)南郑区大河坎镇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落实“两个责任”主线,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专职化、纪律审查场所标准化和工作规范化建设,纪委整体工作能力和水...

南郑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郑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