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土地入股当股东 工资分红一起拿南郑汉山街道办49户农民喜领取股权证 土地每亩以9670元作价入股,分红上不封顶下有5%保底

汉中日报 2017-09-26 17: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孙崇政 魏丹)9月22日,在南郑县汉山街道办事处汉山村,49位农民拿着手上的股权证喜不自禁,这其中有41户属贫困户。当天,他们将自己的128.69亩土地和30万元扶贫资金入股两家农业企业的月季园和猕猴桃基地。

这是该县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农村“三变”改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的一个缩影。以汉中四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月季园项目为例,除企业法人代表之外,还有43名股东,包括了村集体和42户农民,分别占股17.03%和25.24%。他们或以土地入股,或以资金入股,或兼而有之。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有29户农民,每亩以9670元作价;有34户贫困户以3000元或2000元不等的现金入股,资金源于政府发放的10万元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补助。在入股的同时,还有13户农民与企业签订了用工合同。当天,汉山村还有7户贫困户用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的20万元贷款,入股了陕西大汉山旅游开发公司的猕猴桃基地。根据协议约定,这49户农民的土地和资金入股每年收益以5%保底,当收益高于5%后,超出部分的七成用于现金分红、两成用于投入再生产、一成用于村上的扶贫互助合作社积累。

“与直接入股企业不同,农民入股的只是企业的月季园和猕猴桃项目。因此保护农民入股后的收益不被挤占稀释十分重要。”汉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思科介绍说,为此办事处要求企业在辖区内开设项目的银行专户,由财政审计所的专业会计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监管,保障入股农民的收益。

新闻推荐

南郑:健全机制夯实抓党建主业主责

本报讯(通讯员张骁)南郑县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理念,健全责任机制,不断凝聚推进党建工作强大合力。注重落细落小,建立责任机制...

南郑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郑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