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当股东 工资分红一起拿南郑汉山街道办49户农民喜领取股权证 土地每亩以9670元作价入股,分红上不封顶下有5%保底
本报讯(记者 孙崇政 魏丹)9月22日,在南郑县汉山街道办事处汉山村,49位农民拿着手上的股权证喜不自禁,这其中有41户属贫困户。当天,他们将自己的128.69亩土地和30万元扶贫资金入股两家农业企业的月季园和猕猴桃基地。
这是该县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农村“三变”改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的一个缩影。以汉中四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月季园项目为例,除企业法人代表之外,还有43名股东,包括了村集体和42户农民,分别占股17.03%和25.24%。他们或以土地入股,或以资金入股,或兼而有之。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有29户农民,每亩以9670元作价;有34户贫困户以3000元或2000元不等的现金入股,资金源于政府发放的10万元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补助。在入股的同时,还有13户农民与企业签订了用工合同。当天,汉山村还有7户贫困户用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的20万元贷款,入股了陕西大汉山旅游开发公司的猕猴桃基地。根据协议约定,这49户农民的土地和资金入股每年收益以5%保底,当收益高于5%后,超出部分的七成用于现金分红、两成用于投入再生产、一成用于村上的扶贫互助合作社积累。
“与直接入股企业不同,农民入股的只是企业的月季园和猕猴桃项目。因此保护农民入股后的收益不被挤占稀释十分重要。”汉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思科介绍说,为此办事处要求企业在辖区内开设项目的银行专户,由财政审计所的专业会计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监管,保障入股农民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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