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为送礼收购熊肉熊掌熊胆 南郑一村民获刑十个月

华商报 2017-09-07 01:34 大字

礼尚往来是中国社会的传统,本无可厚非,但不知从何时起,有些人打起了野生动物的主意,送“野味”似乎成了一种“时髦”。近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南郑县黄官镇村民李某就为送礼而收购“野味”,触犯了法律。

2017年2月下旬的一天,李某接到夏某(另案处理)电话,称自己猎杀了一只黑熊,要销售给李某,李某想到自己的孙子最近在找工作,不妨收购野物送礼,于是就同意了。后夏某将一整块黑熊躯干肉、四件熊掌、一件熊胆运至李某家中,李某以8000元的价款收购,并将一整块黑熊躯干肉分解成四块,同熊掌、熊胆一起冷藏至自家冰柜中。2017年2月28日,上述动物制品被南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查获并扣押。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动物制品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黑熊,价值25050元。

南郑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以李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野生动物,特别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我国宝贵的资源,我们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保护野生动物,不能为了一己私利,猎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通讯员 任维平

新闻推荐

种植业转型升级 种得好还要赚得多

西乡县江榜绿色生态茶园。记者吴莎莎摄本报记者吴莎莎实习生王皎在传统种植业供给侧改革的众多探索性实践中,南郑县选择了走标准化发展的路子。9月1日,在南郑县青树镇沙河村的千亩水稻产业转型升级...

南郑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郑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