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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合谋绑架老板女儿勒索158万元

华商报 2015-08-06 23:23 大字

杨某辛辛苦苦在某工地打工数月,工程结束后,杨某向包工头李某讨要自己的1万元工钱时,李某告诉杨某,是老板张某拖欠了自己的工程款,所以才导致自己无钱给杨某付工资。李某提议两人共同绑架老板张某的女儿,向张某索要赎金158万,杨某同意。两人在绑架张某女儿30个小时后,民警将人质解救。

2014年9月的一天,杨某向包工头李某(因涉嫌河南省平舆县另一起绑架案已被移交平舆县司法机关处理)索要工钱,李某告知杨某,老板张某欠其2万余元工程款一直未还,并提议绑架张某女儿小红索要赎金。杨某听后表示同意。

2014年12月3日下午5时许,杨某乘坐李某驾驶的白色轿车,在南郑县大河坎镇汉中消防特勤中队附近路边等候小红。当日下午6时许,小红驾车经过此处,李某和杨某将小红所驾驶的轿车拦住并谎称自己车坏了,要求搭乘小红的轿车,小红同意。当小红驾车行至汉台区卡斯迪亚附近路边时,杨某、李某二人利用提前准备的布条绳将小红双手捆绑,双眼蒙住,为防止其呼叫,还用塑料胶带将其嘴粘住。后李某驾车将杨某和小红带至汉台区王观营村一排洪渠涵洞内,由杨某负责看守小红,李某通过手机短信向小红之父张某索要赎金158万。

张某获悉女儿小红被绑架后即报警求助,2014年12月5日凌晨4时许,民警在汉台区崔家营村一辆白色轿车内将小红解救,当场抓获杨某。

近日,南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鉴于杨某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遂南郑县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万元。

南郑县人民检察院任维平

“拍案”栏目里每个案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希望通过案例的分析,透过法官与检察官的解读,能使读者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用法、守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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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记者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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