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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伙人自称检察院的从消防队强行带走大队长两名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者被汉中警方刑拘网曝消防大队长敲诈勒索,纪委已展开调查

华商报 2014-06-17 10:25 大字

本报汉中讯(记者 曾春)6月9日,汉中市公安消防支队经开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张向阳被一伙人从办公室强行带走。目前,汉中警方已将自称是检察院的两名嫌疑人刑拘。而相关纪委部门也已对网曝该大队长的经济问题进行调查。

从消防队带走大队长送到了南郑县检察院

近日,一条“汉中市公安消防支队经开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张向阳被劫持”的消息,在汉中市区传开。昨日,汉中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一负责人介绍,6月9日,张向阳在办公室内被一伙人开车骗到汉江桥下,后这伙人又用一辆出租车将张带至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在张向阳办公室里,他们说自己是检察院的。”警方介绍,到了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后,工作人员发现张向阳系汉中市公安消防支队经开区消防大队大队长的身份后,觉得情况有异。另外,带张到检察院的几个人,并不配合工作人员调查。此时,接到消防大队报警的经开分局警方迅速赶往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并在检察院外碰见了张向阳本人与另外几名男子,警方当场将几名男子控制。

网帖称消防大队长敲诈勒索“张口就要几万”

事件发生后,一则与之有关联的网帖近日开始流传:“我叫张某,男,39岁,汉族,家住南郑县大河坎镇华燕厂家属院,系汉中鑫隆公司董事长,2013年,我公司在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董家营村修建了鑫隆酒店,在酒店施工期间,开发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张向阳多次独自(按法律规定,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两人以上)以检查为名到酒店对我和公司总经理刘某实施敲诈勒索,张口就要几万,但张每次检查均不给酒店开具任何法律手续……

网帖中还写道:“6月9日上午,我公司刘某和员工宋某、张某等人到开发区消防大队找张向阳办理消防手续,遭到拒绝后,宋某等人将张向阳强行扭送到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昨日上午10时,董家营村鑫隆酒店大门紧锁,一自称在酒店打杂的女子称老板不在。

随后,在消防大队,值班室两名女工作人员称,大队长张向阳在上周已经因病休假,并且拒绝提供张本人的电话。

昨日下午5时,记者电话联系到发帖称遭遇张向阳敲诈的张某,他称正接受公安机关调查,随后挂断电话。

据汉中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介绍,目前,几名自称是检察院的人员中,两人已因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刑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另据了解,针对张某网帖反映的问题,陕西省公安厅纪委、汉中市公安局纪委、汉中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纪委等都已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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